2015年广东省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招聘报考指南
一、关于报考资格条件
1.工作经历如何计算。在乡镇事业单位工作的时间如何界定?报考时需要提供什么证明?
工作经历计算至专项公开招聘报名截止日2015年5月29日止。在同一乡镇事业单位连续工作三年以上的,可以报考免笔试岗位。曾经工作三年以上之后离开或中间有间断的不算,在本县(市、区)不同卫生院工作且时间不间断的,可以合并计算工作时间。
考生报考时需要在报名表中详细不间断地记述相关工作经历,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单位工作证明或劳动(聘用)合同证明,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证明材料的,或所提供的材料不足以证明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2.考生年龄如何计算?
考生年龄计算至专项公开招聘报名截止日为止,18-35周岁是指1979年5月29日至1997年5月29日期间出生的,45周岁以下是指1969年5月29日之后出生的。
3.执业证、资格证考试成绩通过了,但尚未发证,可否视为取得相应的资格证?
否。相关资格证书必须要在专项公开招聘报名截止日(2015年5月29日)前取得。
4.2015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2015年毕业的定向生限在定向地区报考,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的,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5.2013年、201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否按应届毕业生报考?
2013、201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办理了暂缓就业的,可以按应届毕业生报考。
6.招聘专业有何要求?
招聘单位根据用人要求,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4版)》及教育部的《中等职业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进行了专业设置,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某职位设置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A120202)”,则此专业中财务管理方向的报考人员方可报考,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报考人员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报考人员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报名表,未如实填写的,造成报名系统无法识别以及其他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7.如何理解“学历”、“学位”、“全日制”要求?
报考人员应具备与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的学历学位,用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学历专业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招聘岗位没有要求学位的,报考人员是否取得学位不影响报考。其他条件中有“全日制”要求的岗位是指考生在报考时应具有相应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中等职业院校)学历。
8.报考人员学历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不同,可否用非学历专业报考?
可以,但须提供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2015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也可用非学历专业报考,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有效的应届毕业生材料,但2015年8月30日前未取得学历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
9.留学回国人员能否以其尚未取得的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
不能。留学回国人员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于报名截止日(2015年5月29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于资格审核前提供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学历认证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面试前资格审核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单位审核。
10.在读的留学人员能否以已取得的国内学历学位报考?
不能。在读的留学人员既不能以其尚未取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国内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在报名截止日前尚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留学人员均视为在读留学人员。
11.取得高级工和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我省技工院校的毕业生可否按大专学历报考?
取得高级工和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我省技工院校的毕业生,在政策上视同大专学历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及职业资格证书。
12.获“双学位”的报考人员,是否可以用第二学位证书上的专业来报考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
获“双学位”的报考人员,可用第二学位证书上的专业报考,无需要提供该专业的毕业证书。
13.“三支一扶”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报考时有什么要求?
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12年5月29日至2015年5月29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报考时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报名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并在笔试前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在考区地级市人社局指定地点进行加分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地点请留意当地人社局网站公告。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14.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如何办理?
先进行网络报名,待面试前资格审核时须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15.如何理解“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139号令),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