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河南鹤壁市鹤山区事业单位招聘专业人才公告【36人】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鹤山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要求
本次共招聘36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鹤山区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
2015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和同等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1980年6月19日至1997年6月19日期间出生;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处分尚未解除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5.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3日—7月6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鹤山区文教体局
联系电话:0392—2322016
(二)报名要求
1.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并现场采集信息。报名时,报考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与参加考试整个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毕业证、学位证、职(执)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以及2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并提交《鹤山区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人才报名表》(表格内容需打印)2张。未就业人员还需持报到证(全套就业协议书)或人事代理合同,已就业人员还须持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留学回国人员同时提交我国驻外使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每人须缴纳考务费30元。
2.报考人员按照招聘简章公布的岗位及要求由本人现场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所报专业应与全日制学历所学专业相一致。各拟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需相应核减拟聘用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考。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可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或资格条件不符合报考其他岗位的,退还所缴的笔试考务费。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