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东蕉岭县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医疗岗)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及《关于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明电〔2012〕251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中共蕉岭县委组织部决定组织蕉岭县县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卫生、教育岗位工作人员43名。
现将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 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79年8月21日至1997年8月21日期间出生)。个别专业技术岗位确有需要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以下(即1969年8月21日以后出生,详见招聘岗位信息)。
4. 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内的。
2. 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 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 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按所聘岗位执行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的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7日至2015年9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卫生类的到蕉岭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理(地址:蕉岭县蕉城镇朝阳路11号);教育类的到蕉岭县教育局办理(地址:蕉城镇镇山路10号);综合类的到蕉岭县委西大院值班室办理(地址:蕉城镇石伯公路1号)。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见附件2),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岗位工作经历有效证明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上需粘贴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另附一张同底二寸照片(背面写上姓名、报考职位)。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还需提供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招聘单位根据用人要求,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4版)》进行了专业设置,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2015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4. 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12年8月1日至2015年8月1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报考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应现场提供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在报名表的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三)报名收费。
按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复,考试每人收取考务费120元。
五、考试
(一)笔试。
1. 笔试科目。
本次笔试共分三类:
(1)卫生类岗位笔试科目为:通用能力测试(卫生类);
(2)教育类岗位笔试科目为:通用能力测试(教育类);
(3)综合类岗位笔试科目为: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
每个科目分别测试从事本类别岗位应该具备的基本能力与基本素质。
2. 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2015年9月12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领取时间:2015年9月11日下午15:00-17:30。领取地点:卫生类的到蕉岭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领取,联系电话:(0753)7867828;教育类的到蕉岭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联系电话:(0753)7871074;综合类的到中共蕉岭县委组织部办公室领取,联系电话:(0753)7873443。
3. 其他。
各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试。具体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即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应达60分及以上)。
(二)面试
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结束后20 个工作日内将在蕉岭党建网(http://dj.jiaoling.gov.cn/)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具体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采取结构化面试或实际操作测试等方式进行。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人员所持证件必须是原件,复印件无效。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考察将重点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八、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蕉岭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递补聘用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十、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十一、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及招聘相关附件同时在蕉岭党建网发布。
中共蕉岭县委组织部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受理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753-7873761。
本公告解释权归中共蕉岭县委组织部。
原标题:2015年蕉岭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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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蕉岭县委组织部
2015年8月21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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