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福建龙海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招聘公告【12人】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龙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12名。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见附件)
二、用工形式
劳务派遣工。
三、工资待遇
招聘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工资按财政规定发放,其他津贴按单位规定发放,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从工资中扣缴,单位缴纳部分由市劳务派遣公司代缴。
四、报名条件
报名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龙海市户籍(不含角美镇辖区户籍)。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8年7月1日以前、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校,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5、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报名截止前取得(应届毕业生须由所在出具相关证明)。招聘职位要求的其它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等,报考者必须在资格审核前取得或已。但未取得证书的,须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的结论。留学人员在资格审核前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有违反计生,或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参加或曾经参与邪教组织的。
五、报名须知
采取现场报名与现场资格初审结合进行的方式。
1、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或相关证明,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3张,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2、报名时间:2016年6月15日-16日
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3、报名地点:龙海市国土资源局综合楼一楼会议室
4、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5、领取准考证地点:
龙海市国土资源局综合楼一楼会议室。
联系人:小江、小蔡、小甘,咨询电话:0596-6522545。
六、笔试
招聘采用笔试,笔试时间见准考证,笔试内容参照漳州市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笔试成绩通过网站公布。体检对象以笔试成绩从到低分(分数不得低于60分)按招聘职位数1:1确定。
七、体检
1、体检。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要求执行。
2、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缺席或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3、体检工作由龙海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
八、聘用
考试体检后确定拟聘用人员,由龙海市劳务派遣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三年一聘,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
九、管理及考核
1、本次招聘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将由龙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统筹调度,并制定工作考核办法进行管理使用。
2、本公告及笔试成绩等事项将通过龙海市国土资源局、龙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发布。
3、本公告由龙海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原标题:龙海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招聘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的公告
点击下载>>>
龙海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6月9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