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南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事业单位招聘14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及《张家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张人社发[2014]70号)有关规定,为满足武陵源区事业单位(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外,下同)公开招聘人员的需要,经报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核准,武陵源区人社局决定,组织实施武陵源区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6年武陵源区13个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14名。各单位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职位要求、笔试内容及分值、面试方式等详见《武陵源区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与职位表》(附件1)。报考职位要求中“以上”、“以下”均包括本层次要求。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可以通过以下官方网站查阅:
武陵源公众信息网(www.zjjwly.gov.cn);
武陵源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www.zjjwly.gov.cn/shbj/index.jhtml)。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0年7月22日至1998年7月22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的学历认证和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等须在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否则,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以市委组织部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当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但未列入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查认定。
7、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报考岗位有地域要求的,报考人员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2016年7月11日)或高考时应当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二)不得报考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
4、现役军人;
5、录用、聘用后与服务单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的学生不得报考,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以上服务期、辞退、最低服务年限等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16年8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三、报考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流程
1、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7月20日8∶00— 2016年7月22日18∶00(工作时间)。
2、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区人社局六楼会议室。
3、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流程:考生下载《武陵源区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二份(附件3)→在每份报名表上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用黑色钢笔或圆珠笔手写)→粘贴个人照片(准备近期免冠一寸正面证件照3张,其中两张分别粘贴两份报名表“相片”处,另一张背面写上报名号和姓名后上交报名工作人员)→持填写个人信息并粘贴好考生本人照片的报名表及报名要求中需提交的证件资料,到区人社局六楼会议室进行报考资格初审→报考资格初审合格的,由负责资格初审的工作人员在报名表意见栏签字确认、收取报名表及需提交的其他材料→报名。
(二)报名要求及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凡重复或多报及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不一致者,均予取消考试资格。
报考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本次招聘公告及招聘岗位的报考职位要求,准确、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不得随意弃考。
报考人员若对招聘岗位报考职位要求有疑问的,可直接咨询武陵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 现场资格审查要求及注意事项
现场资格审查确认原则上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区人社局进行指导。资格审查应当成立3人以上的审查小组,严格按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报考职位要求的条件组织审查,查验核实报考人员有关证书、证明等材料原件(材料原件应当复印存档),并由负责审查的人员签署明确的资格审查意见。严禁擅自变更条件进行审查,否则,依法追究资格审查人员的责任。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聘用时资格终审,并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不合格,不得参加笔试;资格复审不合格,不得参加面试;资格终审不合格,不予聘用。
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报考人员需当场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现场资格审查确认后,报考人员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
(四)笔试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3∶1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并公告,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五)准考证领取
报名的考生,须于2016年7月25日上午8∶00至2016年7月26日18∶00到武陵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领取准考证,凭个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分值:内容以公共管理基础知识为主,分值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6年7月31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索溪镇中心。考生应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到低分按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计划2∶1的比例确定面试的人选。如最后有多名相同成绩者,则一并进入面试。
招聘岗位参加考试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达不到3∶1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经核减招聘计划后,仍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设立60分为笔试最低分数线,达不到笔试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程序。
2、面试方式与分值。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
3、面试组织实施。面试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4、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面试前,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报考资格复审。凡有关报考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要求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区人社局批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明确放弃面试资格(以考生签字的放弃面试资格申请为准)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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