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四川省平昌县交通运输局招聘20名交通协管员公告
为切实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工作,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面向全县公开招聘20名交通协管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交通协管人员共计20名,协助从事公路路政和运政一线管理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员,退伍军人的学历放宽至高中。
(二)基本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12日以后出生)的平昌籍公民。
2.身高1.65米以上,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3.吃苦耐劳,甘愿为道路交通和运输管理工作尽责服务。
4.以下人员不得报考:(1)受过刑事处罚的;(2)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3)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尚未解除的;(4)其他按有关规定不能报考的。
三、工作原则及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程序进行。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20日至2016年7月22日。
2.报名地点:县交通运输局政工股(同州街道办事处新华街东段平安巷8号)。
3.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者按照招聘条件,持本人户口薄、身份证、毕业证书、军人退伍证或驾驶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
4.报名结束后,由县交运局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聘用的,取消报考者的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所有成绩折合分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一)笔试
1.领取《笔试准考证》。报名人员经资格复查合格后,在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逾期未领取《笔试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2.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2017年版),满分为100分。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
1.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1:1.5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考生须持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
六、体检
1.参加体检人选根据考生最后综合成绩按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综合成绩并列排名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空出的招聘职位,按总成绩从到低分递补。
2.由县交运局统一组织考试合格人员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政审。以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作为政审的主要内容。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聘用及管理
1.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对外公示3天,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自行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及个人表现,决定是否继续聘用。
3.应聘者被聘用后,必须遵守国家法纪及用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九、待遇
1.聘用人员待遇按合同约定执行。
2.由用人单位按政策完善各项社会保险。
十、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纪律,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无论何时,一经查证属实,均取消聘用资格。整个招聘过程接受县人社局业务指导、县监察局及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18981687809)
原标题:平昌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开招聘交通协管员的公告
平昌县交通运输局
2016年7月13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