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南新野县选调规划监察人员25人公告(第公告【招1人】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规划监察队伍建设,充实和改善规划监察执法人员结构,经县政府研究同意,面向我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县规划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县规划监察大队系县城乡规划局二级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实行财政全额供给,主要负责县中心城区的规划执法工作。
二、选调原则
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选调计划
面向我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5名。
报名登记人数与选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选调计划。
四、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1、我县县直事业单位(教育系统除外)在岗在编工作人员;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近二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其它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
五、选调程序
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19日—23日
2、报名地点:县人才交流服务大厅
3、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法进行。符合选调条件人员须本人持身份证、报名登记表(新野政务网下载填写,一式两份)、主管单位出具的年度考核结果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A4纸),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照像、采集指纹,每人交纳报名费、信息采集费42元。
七、资格审查
由县选调办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资格审查初审合格人员予以公布。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的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一经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的,随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6年10月12日—14日(县人才交流服务大厅)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