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6黑龙江通河县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4人】
根据《关于转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哈人社发〔2015〕95号)文件精神,经通河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为我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数量
本次通河县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4名,其中互联网+办公室招聘2人,河道管理站招聘2人,农村公路管理站招聘1人,ppp项目管理办公室招聘1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招聘1人,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招聘1人,质量技术监督检验中心招聘1人,特种设备检验所招聘1人,工业示范基地信息服务中心招聘1人,农村经济调查队招聘2人,三站乡农村经济管理中心招聘1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
详见《2016年通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三、公告发布网站
(一)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
http:www.hrblss.gov.cn/
(二)通河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hrbtonghe.gov.cn/
四、招聘对象
1.社会人员;
2.应届毕业生(2014年、2015年、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3.经国家教育部门认证具有相应学历学位的海外留学人员;
4.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人员。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
5.报考年龄18周岁以上,35(含)周岁以下,报考年龄以报名日期为准;
6.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事
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现役军人;
6.2017年及以后毕业生;
7.通河县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