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南汨罗市纪委监察局选调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公告【招5人】
根据工作需要,经岳阳市纪委监察局、汨罗市委组织部、汨罗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汨罗市纪委监察局决定面向岳阳市公开选调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汨罗市纪委监察局本次共选调5名:
1.机关选调工作人员4名;
2.下属事业单位选调1名。
二、选调范围
岳阳市范围内实施公务员法管理(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
三、选调对象
1.报考机关工作人员
(1)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在职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副科级及以下职务。
2.报考下属事业单位的人员
(1)在职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具有行政编制的机关工作人员(副科级及以下职务)自愿转入事业单位工作的。
四、选调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1月30日后出生);
2.男性;
3.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3年以上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必须符合“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必须满5年(含试用期)”、“新录用的选调生须在基层服务2年以上,2年内不得选调或抽调到上级机关工作”、“流动调配人选一般应在拟调出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的应在现职岗位任满1年”等有关规定。
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报名:
①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②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及组织处理的。
③有不符合职位选调任职要求的其它情况。
以上有关年限计算时间均截止2016年11月30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