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内蒙古海勃湾区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就业促进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规定(内人社办发(2015)345号文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招聘范围和认定条件
具有乌海市户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并已进行失业登记的下列人员):
(一)城镇登记的“4050”失业人员(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以下简称“4050”人员;
(二)持有《残疾证》并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城镇残疾人;
(三)经申报确认的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四)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待遇期间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的城镇失业人员;
(五)在城镇规划区内,完全丧失土地且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的失地人员;
(六)连续失业一年以上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职业介绍服务3次以上、非因本人原因仍未能就业的城镇失业人员;
(七)具有内蒙古户籍,毕业3年以上仍未就业的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和贫困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二
招聘原则和岗位
本次公益性岗位招募遵循“统一规章、属地管理、自愿申报、公开招聘、总量控制、动态管理”的原则,招募岗位如下:
1、物业公司及家政服务的岗位人员主要包括:保洁、保安及其他辅助性的工勤人员。
2、机关后勤服务的岗位人员,主要包括:保洁、保安、打字及其他辅助性的工勤人员。
以上招聘岗位必须符合七类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
三
待遇及管理
招聘人员的待遇及管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内人社办发(2015)345号文件)执行。
四
报名事项
二、报名时持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需携带相关证明文件。
三、报名地点:镇、各街道办事处劳动所及各社区
海勃湾区就业局于2017年3月2日在乌海市人力资源市场(市文体中心南厅)举办现场招聘会
联系人:王霞
咨询电话:3890094
原标题:海勃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海勃湾区就业局
2017年2月27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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