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南内黄县事业单位招聘16人公告公告【招16人】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等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部分县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含2017年应届毕业生)。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2017年内黄县县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普通全日制专、本科毕业生,报考年龄为28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年龄为32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认定以学历证书和学籍档案记载为准。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在内黄县招募的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现役军人和内黄县正式在编人员(内黄县范围内大学生村干部除外)等;
6、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二、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7年4月14日—4月24日,在内黄县人民政府网站、内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上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25日9:00—4月27日17:00。
2、报名地点:内黄县便民服务中心(原内黄县人民医院)
3、报名方法与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按照招聘的岗位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相一致,每位应聘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信息。
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及A4复印件;此外,往届毕业生另须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A4复印件,未取得学历证书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协议书)原件及A4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照4张。经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未取得毕业证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2017年7月31日前仍不能提供学历证书原件的,取消其被聘用的资格。
4、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属实、准确、完事、有效,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若有变化,应及时主动告知所报考单位,若因本人填报联系方式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到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自负。本次招考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5、收费标准: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需现场缴纳笔试考务费60元。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