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南新乡市凤泉区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补充公告
经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批准,区委、区政府同意,凤泉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名专职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补充内容公告如下:
一、选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1.具有凤泉区户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纪违法记录;3.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社区居民服务,有奉献精神;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5.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6.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7.工作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未满的;3.因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5.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二、报名时间延长为2017年5月22日—26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
三、报名地点更改为新乡市凤泉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区府路中段大商新玛特对面),联系人:张新国,联系电话3918036,3918506,组织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本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用A4纸复印)、并提交一寸近期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3张现场报名,并提交填写好的《凤泉区选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需提前网上下载,A4纸打印)一份。不接受电话报名。
四、笔试科目内容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及《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等,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报名考务费60元;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17年6月5日-8日,届时须本人携带身份证和缴费凭证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原标题:新乡市凤泉区关于公开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的补充公告
中共凤泉区委组织部
新乡市凤泉区民政局
2017年5月19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