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东高唐县民政局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招3人】
为认真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有效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按照《就业促进法》,《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聊城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转发鲁人社办发〔2014〕119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聊人社〔2014〕304号),聊城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印发<聊城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聊财社〔2016〕194号)等要求,2017年高唐县民政局招用公益性岗位3个,主要用于物质等社会组织公益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用范围
具有高唐县户籍,身体健康,中专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40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已进行失业登记的下列人员之一。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
3.享受最低生活且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4.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2015年7月之前毕业)或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退伍士兵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招用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2.自愿从事慈善事业和公共服务,热爱基层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岗位需要。
4.能熟悉操作自动化办公系统或财会相关专业。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计划
高唐县民政局社会组织公益服务岗位,计划招用3名。其中,男性1名,女性2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7年6月5日至6月9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8:30
报名地址:高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劳动大厦七楼711室)。
具体方式:应聘人员报名前登录高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网址:http://www.gtrsj.gov.cn/)下载《2017年高唐县招用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2017年高唐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附件2)。
报名审核材料:
1.《2017年高唐县招用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签名)及3张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
2.《2017年高唐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一式三份,正反面打印,社区意见及街道(乡镇)人社所处需盖公章);
3.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4.《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由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人社所办理,需办理失业登记):
5.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应聘人员需现场提交上述材料的原件,由招聘工作人员审查,同时提交《报名表》、《认定表》原件及报名审查资料复印件留存备查。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合格后方可领取准考证。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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