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三明市清流县气象部门编外劳动用工招聘公告
为我市气象综合业务顺利运行,经市局党组研究并经福建省气象局人事处同意,现开展2017年编外用工公开招聘工作。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气象事业,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二)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善于学习、肯于钻研、勤于动手、甘于奉献;
(三)住房自行解决。
岗位基本条件和岗位职责详见附表。
二、招聘程序
(一)成立招聘工作小组
招聘小组由人事部门、监督部门、职工代表及有关专家等组成。招聘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报名
符合条件有意向的人员可向三明市气象局人事教育科报名,电子版报名表通过电子邮箱传人事科,表格与身份证、学历、学位、综合业务上岗证、表彰等证明材料配送人事科收。
联系电话:0598-8220550,监督电话:0598-8296901
联系人:巫文丹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麒麟新村12幢气象大楼五楼人事科。
邮编:365000
Email邮箱:Smsjrsk8220550@163.com
报名时间:2017年6月27日— 2017年7月6日。
报名材料:报名表(张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相片)、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上岗证、表彰证书等有关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原件面试现场审核。报名表见附件。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与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由人事科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四)面试
面试分为自述和回答问题两个环节,其中自述应包括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及特长、应聘岗位等介绍。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总时长15分钟,其中自述5分钟,回答问题5分钟(含准备1分钟)。面试成绩合格线7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自理。
三、公示
根据面试结果,按照择优聘用的原则,经三明市气象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聘用
公示没有出现影响聘用情形的,由三明市气象局组织审查,凡有违纪、违法,严重违反道德规范、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重大违规行为者不予聘用。
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批准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在招聘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将聘用人员名单及聘用人员基本情况逐级上报至省局人事处备案。需在当月将招聘的编外人员情况录入人力资源库。
原标题:三明市气象部门2017年编外劳动用工招聘公告
三明市气象局
2017年6月26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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