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新疆且末县综治中心遴选公告【招12人】
因工作需要,且末县综治中心拟面向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把政治素质高、工作实绩突出的干部遴选到县综治中心工作。
二、组织形式
成立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遴选工作进行组织领导,具体工作由县委政法委(综治办)、组织部、人社局、编委办按照有关规定条件和程序依法组织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陈永山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 罗 健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杨 舸 县纪委副书记
黄太忠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袁家辉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局长
成 员: 王爱琴 县委编办主任
张应强 县委巡察办主任、正科级纪检监察员
薛照辉 县委组织部副主任科员
蒋奎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干部
三、遴选计划
计划遴选县综治中心工作人员12名,汉族8名,维吾尔族4名,事业编制。
四、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遴选对象为全县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且财政全额拨款工作人员。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高,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全面的综合知识以及较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3.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至少一年在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经验。
5.勤奋敬业,品行端正,执行力强,具有较强的责任心、主动性和吃苦耐劳的精神。
6.身体健康,男女不限。
7.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参加遴选: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党纪政纪处分的;
(2)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审查或涉嫌犯罪的;
(3)尚在见习期(试用期)内的;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