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南信阳市平桥区直单位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招44人】
为了落实国家就业援助政策,有效促进我区高校毕业生及就业特别困难人员就业,根据河南省人社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豫人社就业〔2014〕14号)、河南省人社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豫人社〔2016〕1号)、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豫财社〔2017〕8号)、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转移就业脱贫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我区部分区直单位开发公益性岗位情况及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区直相关单位的教育、卫生、劳动就业、社会、社会救助、住房、社会工作、残疾人服务、养老服务等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
二、招聘人数
共招聘44人,详见各用人单位招聘公益性岗位明细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4555”人员(女性满45周岁以上,男性满55周岁以上,下同);
2、登记失业的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中的“4050”人员;
3、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家庭中的“4050”人员;
4、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城镇参战退役士兵、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以及残疾退役军人中的“4050”人员;
5、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烈士家属中的“4050”人员;
6、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含专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7、就业困难的“55”以上不满60岁且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需持有政府征用土地时下发的相关文件证明);
8、年满55周岁不满60岁,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农村低保人员;
9、其他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四、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按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 2017年 8月 4 日— 10日。
上午8:00至12:00 下午15:00至18:00
报名地点:各用人单位
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毕业证复印件、两寸免冠照片6张、《平桥区政府购岗暨公益性岗位个人报名登记表》(可登陆平桥新闻网网站下载打印)。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种岗位报名,报名与参加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由各用人单位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发放《面试通知单》。
(三)面试
面试时间及要求见《面试通知单》,面试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所报用人单位进行面试,规定时间内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工作由各用人单位负责实施,区职教局负责指导与监督。
(四)公示
根据面试情况,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天。
(五)聘用
公示期满,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所有聘用人员实行岗前培训后上岗,按照聘用合同制管理。聘用人员要服从用人单位管理,实行年度绩效考核淘汰制,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五、工资标准
按不低于信阳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要坚持原则,规范程序,做好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公示、聘用等各环节的工作。要坚持公示制,实行阳光操作。要严格工作纪律,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七、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平桥新闻网(http://www.xypq.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及各乡镇、办事处公共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咨询电话:0376-3771251(区粮食局)
0376-3702311(区民政局)
0376-6335250(区物资局)
0376-6256232(区供销社)
原标题:平桥区区直单位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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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供销社公益岗位明细表
区粮食局公益岗位明细表
区民政局公益岗位明细表
区物资局公益岗位明细表
信阳市平桥区职业教育和就业服务局
2017年 8月 2 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