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张家界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35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张家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张人社发〔2014〕70号)等有关规定,为满足市直事业单位(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外,下同)公开招聘人员的需要,中共张家界市委组织部、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决定,组织实施张家界市2017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张家界市2017年市直27个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35名。各单位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职位要求、笔试内容及分值、面试方式等详见《张家界市2017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与职位表》(附件1)。报考职位要求中“以上”、“以下”均包括本层次要求。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事宜,报考人员可以通过以下官方网站查阅:
张家界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zjj.gov.cn/);
张家界市委组织部网(http://www.redstar.zjj.gov.cn/);
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http://rs.zjj.gov.cn/);
张家界市网(http://www1.zjj.gov.cn/govmach/rsks/)。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23日至1999年8月23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该岗位报考职位要求的年龄为准;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以市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当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但未列入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查认定。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报考大学生村官专项招聘计划的考生,应当是在张家界市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且在岗的大学生村官。已考录、招聘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大学生村官,不能报考本次专项招聘计划。
报考岗位有地域要求的,报考人员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2017年8月9日)或高考时应当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二)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4、现役军人;
5、录用、聘用后与服务单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的学生不得报考,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以上服务期、辞退、最低服务年限等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17年8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三、报考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方式进行。
(一)网上提交报名信息
1、 提交报名信息时间和网站
提交报名信息时间:2017年8月21日9:00至8月23日17:00。
提交报名信息网站:张家界市网(http://www1.zjj.gov.cn/govmach/rsks/)。
2、提交报名信息流程
报考考生在招聘公告规定的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时间内,浏览张家界市网,登录网上报名平台→准确填报本人报考信息→上传数码照片→打印报名表(附件3,一式两份),并在报名表应聘人员承诺栏签字。
报考考生上传数码照片时,必须是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35×45mm,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上传前,请到张家界市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
3、提交报名信息要求及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下同)必须一致。凡重复或多报及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不一致者,均予取消考试资格。
报考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本次招聘公告及招聘岗位的报考职位要求,准确、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不得随意弃考。
报考人员若对招聘岗位报考职位要求有疑问的,可直接咨询各招聘单位人事科。各招聘单位人事科地址、联系人及电话号码详见《张家界市2017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联系方式》(附件4)。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报考大学生村官专项招聘计划的考生,需事先到张家界市委组织部开具同意其报考的证明,取得证明原件后再在网报平台提交报名信息。否则,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无效。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期间,不公布各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信息(网上报名完成后,报考人员不能修改任何信息)。
(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
1、资格审查确认时间和地点
资格审查确认时间:2017年8月21日9:00至8月23日18:00(工作时间)。
资格审查确认地点:各招聘单位人事科。
2、资格审查确认流程
报考考生在招聘公告规定的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间内,持报考岗位规定的相关证件、证明、资料和报名表(两份,须在报名表应聘人员承诺栏签字)到所在招聘单位的人事科→招聘单位人事科工作人员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由负责报考资格审查的工作人员在考生提供的报名表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交给考生,一份由单位留存),并在网报平台后台点击确认该考生报名。
3、资格审查确认要求及注意事项
现场资格审查确认原则上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事业单位设立了人事机构的,可由事业单位负责。资格审查应当成立3人以上的审查小组,严格按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报考职位要求的条件组织审查,查验核实报考人员有关证书、证明等材料原件(材料原件应当复印存档),并由负责审查的人员签署明确的资格审查意见。严禁擅自变更条件进行审查,否则,依法追究资格审查人员的责任。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聘用时资格终审,并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不合格,不得参加笔试;资格复审不合格,不得参加面试;资格终审不合格,不予聘用。
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报考人员需当场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等材料原件。报考大学生村官专项招聘计划的考生,还需当场提供张家界市委组织部同意其报考的证明原件。
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报考人员不得要求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
报考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否则,视为放弃报考。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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