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西宁都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5人】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充实事业单位工作力量,根据国家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组织实施宁都县2017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5名。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所需资格条件见附件2《宁都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岗位从到低分择优录取聘用。
招聘工作在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具体领导下,由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报考资格审查、考核政审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报考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符合有关规定并适应岗位要求;
4、年龄在18周岁 (199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 以上、35周岁(1982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下;
5、学历条件为第一学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且需符合报考岗位专业条件和其他条件(附件2);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限未满或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5年内不得录用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4、现役军人;
5、本县编制内管理的在职人员。
此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报考与考生有回避关系岗位的考生,应当实行回避。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宁都县人民政府网(网址www.ningdu.gov.cn/)和其他有关网站上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为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4日— 9月8日(正常上班时间),逾期不予报名。
2、报考人员凭身份证、毕业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网上学历查询打印件、4张正面免冠一寸彩照到宁都县人社局人事管理股(511室)报名。县外在编在岗人员报名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报考人员按招考岗位条件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所学专业是否与岗位专业条件相符,以教育部门《综合性专业分类指导目录》规定为准,未列入目录的专业,可对应《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高等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高职高专专业目录》规定。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为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2、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开考比例为3:1,达不到比例的,则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人数。并在宁都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考生允许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3、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2017年9月13日至14日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511室(人事管理股)。
(四)考试
1、考试科目及总成绩构成。考试科目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为闭卷考试,其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人际沟通、应急处理、语言表达、创新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分值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和面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后,二者之和为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仅参加了笔试或面试的考生不能计算考试总成绩。
2、笔试安排。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笔试。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2017年9月20日至21日在县人社局人事管理股(511室)。
笔试时间:2017年9月23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宁都三中;
笔试成绩于9月26日在宁都县人社局张榜公布,同时在宁都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3、面试入闱。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入闱面试的最后一名,如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将在宁都县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
4.其他事项。如某岗位报考人数虽达到开考比例,但因笔试缺考、考生作弊取消成绩、面试前资格审查不合格、考生自动放弃(以规定时间未领取面试准考证或本人书面提出放弃面试承诺的为依据)面试资格等原因使某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可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递补一次,使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达到1:3比例。如出现无人递补或递补后仍达不到1:3时,其录取原则为:当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能形成竞争关系的(即面试人数多于计划招聘人数),则该岗位考生按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当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即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则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本考场所有考生面试有效成绩的平均分数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环节。入闱面试人数已达到1:3比例的岗位,如出现考生面试缺考、面试作弊取消资格(成绩)等原因致使实际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且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该岗位视为达到面试规定比例,该岗位考生按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有关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时间和地点在宁都县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的时间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六)考核政审
体检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主管部门参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政审,主要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计划生育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对因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核等原因造成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拟录聘人员名单,在在宁都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符合录用的,由县招聘领导小组报县政府批复后即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录用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试用期六个月。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服务期限期满方可调离所在工作单位或调离本县。
原标题:宁都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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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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