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西长治黎城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28人】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为黎城县教育、广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招聘环节全程公开,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考核、公示、选岗、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名额和岗位
本次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8名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分别是:教师26名,主持、播音2名。
三、报名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敢于吃苦,公正无私,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具有较强的法制意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其他资格条件:
高中化学教师、高中英语教师、高中历史教师、初中化学教师、初中数学教师、初中英语教师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均须取得教师资格证。
小学数学教师、小学语文教师、小学英语教师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科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均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其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科必须是师范专业。
幼儿教师为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均须取得教师资格证。
主持、播音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且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
岗位数量及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黎城县2017年教育、广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公管理事业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在服务期限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已有工作单位但单位不同意报考(未出具报考证明)的人员不得报考;
2.在读生不得报考;在读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现役军人不得报考;
4.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5.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
6.在各类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或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被处罚不满一年(以处罚依据的时间为准)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不得报考。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时间:2017年9月11日至9月15日,9:00—17:00
地点:黎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一楼服务大厅(县广北路运管所南侧)
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二)报名要求
1.考生可根据招聘条件及自身情况选择一个岗位(不可兼报)。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信息网查询并打印)及本人近期同版红底二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黎城县2017年教育、广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要求有执业资格证或其他资格证件的,还需提供相应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无违纪、同意报考证明:在企业工作的提供所在企业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提供本单位及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报考初中化学教师岗位、初中数学教师岗位、初中英语教师岗位、小学数学教师岗位、小学语文教师岗位、小学英语教师岗位、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须按照岗位进行报名(待拟聘公示结束后按照本人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单位),其余岗位按照单位和岗位类别进行报名;
4.考生须对所出具的各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5.报名时填写《黎城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6.复印件、各类证明统一使用A4纸。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