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临海市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招14人】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根据临海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创新城市社区建设管理的意见》(临市委〔2014〕69号)和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海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临政办发〔2015〕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14名(其中定向在持证残疾人中招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职位要求
(一)用工性质: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
(二)岗位:社区专职工作者。具体的用工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临海市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一览表》(附件1)。
(三)其它要求:
1、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有志于社区工作,热爱社会管理,有爱心、责任心、事业心,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各种办公软件;
3、遵纪守法,品德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 2017年9月13日至9月14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30),报名时携带身份证、户口薄、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残疾人还须提供第二代残疾人证。对报名人员在报名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2、报名地点:临海市人才市场二楼大厅(临海市柏叶西路928号),咨询电话:0576-85287868,各用工单位的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三、招聘办法
经公开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择优录用。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相应核减该职位招聘计划人数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1、笔试
笔试科目(一门):《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综合基础知识》科目包括法律法规、科技知识、管理知识、经济理论和写作等。
笔试时间:2017年9月23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2017年9月21日-22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30),《准考证》领取地点:临海市民政局5楼506室(临海市崇和路121号)。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缺一不得进入考场。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的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考察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折算成最后得分,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为: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50%+《结构化面试》×50%,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各个岗位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由临海市民政局组织实施,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经体检、考察合格者,予以录用。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录用的,由用工单位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进行递补。
4、公示、录用
体检、考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临海人才网公示7天(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被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工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提出放弃录用资格的,取消录用资格。上述情况,由用工单位提出,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序递补。
录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在试用期内确难胜任工作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正式录用人员纳入临海市新世纪人才开发公司实行人才派遣(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签订劳动合同)。
四、其他
1、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计算统一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13日,年龄条件要求35周岁及以下的指1981年9月13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所需学历证书(含学历认证证书)、残疾人证等证书取得时间截止2017年9月13日。
2、户籍。凭户口簿或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以2017年9月13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至2017年9月13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
3、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证书、证件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如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用工单位有权在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环节取消其录用资格。
本公告由临海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考试公告。
原标题:临海市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点击下载>>>
临海市民政局
2017年9月4日
(责任编辑:李明)
- 2024重庆荣昌区选拔社区专职网格员后备人选161人公告
- 2024云南昆明市度假区大渔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编外人员公告(4人)
- 2024广东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夏港街道办事处招聘初级聘员笔试成绩查询和面试公告
- 2024广东东莞市招聘村(社区)人力资源服务站协管员岗位综合成绩及体检名单公告
- 2024安徽滁州定远县招聘社区工作者35人公告
- 2024广东广州市黄埔区大沙街道招聘编外聘用人员2人公告
- 2024年甘肃天水甘谷县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笔试成绩及面试公告
- 2024湖南湘江新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和街镇社会救助专干、社保专干资格复审公告
- 2024天津宁河区社区工作者招聘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
- 2024四川成都市锦江区总工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4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