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东郓城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39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和《关于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菏人发〔2007〕39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批准,现将2017年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25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招聘计划:39名。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及条件要求见附件。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招聘岗位,经县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在本次招聘岗位中调整或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现场认定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9月25日9:00-9月27日17:00
查询时间:2017年9月25日14:30-9月28日17:00
报名网址: http://www.cnyc.gov.cn/(郓城县人民政府网站)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7年9月25日9:00-9月28日17:00
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7年9月26日9:00-9月29日12: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标志是“信息审核通过!”),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郓城县人民政府网进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网上缴费须通过工商银行或建设银行支付,应聘人员缴费后要立即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缴费情况(缴费考生的缴费状态标志是 “交费!报名完成!”)。如考生已完成网上银行缴费但从报名网站查询的缴费状态仍为“未缴费”的,考生应在9月29日17:00前及时与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联系(电话:0530-6522709)。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缴费后,下载打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请妥善保存,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10月26日9:00-10月28日9:00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
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须于2017年9月27日 (9:00-11:30, 14:30-17:00)到郓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单位管理科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确认时,应聘人员可凭家庭所在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证明和低(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家庭所在地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或原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免收笔试考务费。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