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郑市事业单位招聘112人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112名。具体招聘单位、拟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方案后附表。
二、招聘范围
符合招聘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 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4. 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7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普通高等院校硕士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2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5. 本次招聘岗位专业设置参照《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科目分类对照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版)》、《普通高等本科专业目录(2012)》;
6. 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基本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单位辞退的,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3. 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参加新郑市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 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6. 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发布公开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新郑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和简章在新郑市有线电视台、新郑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门户网站等新闻媒体上发布。发布招聘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2017年10月20日-2017年10月30日)。
(一)报名、资格审查及注意事项
1. 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按招聘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371-63206122。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10月31日至2017年11月03日。
报名地点:新郑市行政服务大厅二楼B2区(文化路与中兴路交叉口东北角)。
(2)报名要求
凡报考者应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并填写《新郑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 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应作出诚信承诺。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或违反招聘其他规定的,取消其报名、考试、聘用资格。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