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南栾川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34人】
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及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为我县县直部分事业单位、乡镇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和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4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公开考试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直部分事业单位、乡镇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和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4名。其中,县直部分事业单位36名,乡镇政府所属事业单位48名,县医院35名,乡镇卫生院15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本方案后附的《栾川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用岗位表》(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要的文化程度和业务技能;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和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无不良嗜好;
5.政治可靠,思想进步,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6.县直部分事业单位、乡镇政府所属事业单位要求截止2017年9月30日,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9月30日后,1998年9月30日前出生),服务栾川县的大学生村干部、服务栾川县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我省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服务栾川县的大学生(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学生)和从洛阳市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7.县医院、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要求截止2017年9月30日,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30日后,1998年9月30日前出生);
县医院医疗专业学历要求: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医学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其中,非全日制医学院校毕业生须具有初级以上职称(执业医师以上执业资格)和3年以上二级医院工作经历;
县医院医学影像专业学历要求: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医学院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其中,非全日制医学院校毕业生须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5年以上二级医院工作经历;
乡镇卫生院医疗专业学历要求: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医学院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其中,非全日制医学院校毕业生须具有初级以上职称(助理执业医师及以上执业资格)。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或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
(6)因其它原因不适宜报考的。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