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内蒙古乌兰浩特市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核公告
按照《2017年乌兰浩特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及有关规定,现将资格复审的相关要求进行说明。
1、人员范围:应聘乌兰浩特市第一、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各岗位人员;应聘乌兰浩特市国土系统岗位人员及教育系统的各中小学教师岗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2、时间:2017年11月13日-11月15日 审核应聘乌兰浩特市第一、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各岗位人员。
2017年11月16日-11月17日 审核应聘乌兰浩特市国土系统岗位人员及教育系统的各中小学教师岗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每日上午:9:00-11:30 下午2:30-5:00, 截止11月17日下午5:00资格复审结束,逾期不候。
3、地点:乌兰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510室
4、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或护照)、户口薄(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人事档案或学籍档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5、参加高考时为兴安盟户籍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本人原兴安盟户籍注销页(或复印件)或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学籍档案内的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
6、“项目人员”岗位的应聘人员,属于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的,须提供服务基层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大学生退役士兵的,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7、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供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
8、咨询电话:乌兰浩特市人社局 0482-8299681
注:所有要求携带的相关证件复印件必须用A4纸一式两份。
特此公告。
原标题:关于2017年乌兰浩特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核的公告
点击下载>>>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11月6日
(责任编辑:李明)
- 2024年商丘市人民政府驻郑州联络处招才引智招聘人才3名公告
- 2024年商丘市农林科学院 燧皇种业实验室招聘高层次人才5名公告
- 2024年中州实验室诚聘海内外人才公告
- 2024贵州黔东南州黄平县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24人方案
- 2024商洛柞水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笔试、面试公告
- 2024年甘肃定西市事业单位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公告
- 2024河南驻马店市平舆县卫健体委所属事业单位平舆县人民医院招聘人事代理人员体检递补公告
- 2024年安庆岳西县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13人公告
- 绵阳市2024年上半年引进事业编制人才公开考核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第六批)
- 2024上半年上海奉贤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招聘拟录用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