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东莒县公益性岗位专项选岗公告(第四批)
根据《日照市专项公益性岗位开发方案》有关规定,现将2017年莒县第四批专项公益性岗位选岗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岗人员范围
经民政部门资格审核后,符合莒县专项公益性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专项公益性岗位已定岗人员(包括定岗后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定岗后自动放弃)不得再参加专项公益性岗位选岗。
二、岗位设置
莒县第四批专项公益性岗位共有16家单位,91个岗位(详见附件)。具体岗位在《莒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uxian.gov.cn)进行公示。
三、选岗流程
(一)首轮选岗:11月28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符合资格认定的应聘人员持二代身份证到招聘单位填写选岗登记表进行报名选岗,选岗人数少于岗位人数的,选岗,签订劳动合同(一式三份);选岗人数多于岗位人数的,由招聘单位组织进行抽签选岗,对选岗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选岗的应聘人员于次日(11月29日)到用人单位报到上岗,剩余人员参加次轮选岗。
(二)次轮选岗:11月29日(星期三)下午3:00—4:00应聘人员到县为民服务中心负一楼报名,下午4:00进行抽签选岗。选岗的应聘人员于次日(11月30日)到用人单位报到上岗并签订劳动合同(一式三份)。
四、常态化选岗
(一)资格确认。申请人首先到县民政局安置办进行资格确认,符合条件的填写《专项公益性岗位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报名选岗。自12月1日起,新报名人员持民政部门盖章确认的《专项公益性岗位申请表》及身份证、前四批未选岗人员持身份证,到为民服务中心一楼G区3号窗口报名,现场登记,现场选岗,登记顺序即为选岗顺序。岗位信息根据选岗情况动态变化,依次递减。
(三)报到上岗。申请人选岗后,于次日(工作日)到用人单位报到,签订合同上岗。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必须持二代身份证到招聘单位进行选岗。
(2)应聘人员每人仅能选择一个单位一个岗位,多选视为放弃选岗资格。
(3)为避免应聘人员重复选岗,由招聘单位统一对选岗人员收取身份证。
(4)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招聘单位选岗,逾期未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选岗资格。
六、咨询电话
县人社局咨询电话:7962806,6222637
县民政局咨询电话:6231809
原标题:2017年莒县第四批专项公益性岗位选岗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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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莒县民政局 莒县财政局
2017年11月27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