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下半年四川芦山县卫生事业人员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2017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现将本次公招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11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递补时间:12月1日(上午8:30—12:00);
3、资格复审地点: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二楼(芦山县芦阳镇迎宾大道149号);
4、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应带材料
请进入资格复审程序的考生按照《公告》要求,携带《考生信息表》一份(须贴上本人照片)、1寸照片2张、有效身份证、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从业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考生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对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
三、其他事项
经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并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资格复审不合格者,由负责资格复审单位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资格复审阶段出现的缺额,由负责资格复审的单位在参加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将直接电话通知,不再发布公告,请考生在资格复审期间注意保持电话畅通)。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有误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原标题: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2017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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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下半年芦山县考试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11月29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