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余杭区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招147人】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社区建设,配强配足社区组织力量,努力建设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社会工作者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为全区部分镇街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147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条件等详见附件1《2017年余杭区社区工作者招聘计划一览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公益品格和为民服务精神,甘于奉献,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岗位独立工作能力;
3.具有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4.余杭区户籍,其中持有中级《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放宽至浙江省;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一般为35周岁以下(以公告发布之日为限),社会工作领域的中高级职称者的可放宽40周岁以下;
6.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退役士兵放宽至高中;
7.报考党务工作者的必须为全日制本科学历的中共党员(包括预备党员);
8.社区持证专业社工岗位针对具有初级、中级《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和参加2017年上述资质考试且成绩合格人员,以及持有心理资质证书的人员招考(以下简称“持证人员”)。
9.部分社区非持证社工岗位针对困难家庭人员招考,即持有区民政局发放的有效期内的各类困难家庭救助证的在册人员。本岗位无人报名的,该岗位名额自动转为普通报名对象。
10.项目社工岗位针对社会组织专职人员招考,本岗位无人报名的,该岗位名额自动转为社区社工岗位。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按生源或户籍所在地镇街、居住地镇街报考;持证人员(中级)的非余杭区户籍人员按居住地或工作意向地镇街报名。在居住地报名的需提供居住地房产关系证明或相关居住证明。报考区社区服务中心和项目社工的不受区内户籍限制。每个考生限报考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6日— 7日各镇街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各镇、街道,区社区服务中心报名点。(详见附件2:2017年余杭区社区工作者招聘联络员名单)
(3)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须持填好的《2017年余杭区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一式一份(附件3:2017年余杭区社区工作者报名表)(下载地址:余杭区政府网www.yuhang.gov.cn),随带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2017年的成绩)、心理资质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进行报名,其中报考“项目社工”的需提供在社会组织工作劳动合同和2017年10月之前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还应携带区民政局发放的有效期内的各类困难家庭救助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余杭区在职社区工作者不得报考。
(5)准考证领取:凭身份证到原报名地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由镇街另行通知。
2.考试
(1)笔试:见准考证,由全区统一组织开展2017年余杭区社区工作者招聘笔试工作,笔试内容主要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报名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一门,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具体时间和地点由镇街另行通知。(退役士兵以部队实际服役年限折算军龄分给予加分,每服役满一年给予笔试成绩加1分。)
(2)面试:由报名镇街、区社区服务中心组织面试。按招聘职位1∶2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由镇街、区社区服务中心通知。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的50%确定总成绩(分数保留小数点两位),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3)社区持证专业社工岗位面试:报考本岗位的考生,无需笔试,由报名镇街组织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
3.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对象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在确定体检对象基础上进行考察,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区级医院进行。体检考察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4.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录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后无异议的,报区城乡和谐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发文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1.社工录用并与对应的社区服务中心(社会组织平台)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工作期限、社区义工、公益性岗位服务期限同时作为从事社区工作和社会工作的年限认定。正式录用后,各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3年。每年年度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
2.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工资不得低于杭州市最低工资标准。
3.聘用期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余民〔2017〕105号文件规定执行。
4.社区社工岗位空缺的,以综合成绩排名按规定程序递补。
5.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或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加我区各类人事考试,并将个人信息提交“余杭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本公告由区民政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96345。
原标题:2017年余杭区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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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组织部
杭州市余杭区民政局
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12月1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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