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辽宁沈阳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2015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高校毕业生公告【招300人】
经沈阳市人民政府批准,为巩固和加强国防建设,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促进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高校毕业生就业,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有关要求,拟面向符合条件退役大学生士兵开展定向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具体招聘岗位、条件及职责见附件。
二、报考的基本条件
1.2015年从沈阳市应征入伍;
2.服役期满正常退役且服役期间无违纪行为;
3.具有沈阳市户籍或从驻沈高校应届毕业的大学生;
4.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5.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信息发布及报名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www.syhrss.gov.cn)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是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7日9时至12月10日12时。报考人员登录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2.查询审查结果。有关单位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初审。初审时间顺延至2017年12月10日16时。信息初审通过的,不可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3.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重新登录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报名系统,通过网银缴纳考务费,考务费为50元人民币。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报考人员在网上缴费后,须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本人的交费状态是否为“已交费”,如果显示其它状态,请及时拨打网上报名及考务咨询电话(查询时请提供银行名称、订单号、缴费时间、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等信息)。考务费缴纳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缴费时间顺延至2017年12月11日16时。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17年12月15日9时至2017年12月17日9时登录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各一式两份,黑白、彩色均可),并妥善保管。
(四)注意事项
1.每名考生只能报考1个招聘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4.考生从报名开始到聘用结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
四、招聘方式及流程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方式进行,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的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7年12月17日9:30-11:00。
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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