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南信阳新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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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并报上级批准,2014年新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招聘单位有年龄要求的,按年龄要求,没有年龄要求的一律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79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间出生(本方案中“以上”或“以下”均含本级,下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学历: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6.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规定的;
7.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8.不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9.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二、报名时间、方法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3日至10月16日9∶00—17∶00。
2.报名地点: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一楼大厅(北畈健康大道)。
3.初测:报考讲解员、导游员岗位的,报名前需进行初测,初测由用人单位负责,主要是对报考者的专业技能等进行测试,初测合格后才能报名。
初测地点:新县旅游局(北畈健康大道文广新局新办公楼六楼)
初测时间:2014年10月9日至10月10日上班时间。
(二)报名方法及要求
1.报名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初测合格审批表和从业资格证(报考岗位有要求的)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及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每张报名表贴2张),到报名点报名。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主管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报名时填写《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审查签字后,上交考务办,并按规定缴纳考务费30元。
2.需要初测的,初测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毕业证、就业报到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及与报名时所用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2张,到初测点报名初测。
3.报考人员按照招聘方案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考县卫生局所属医院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具有执业医师证的同等条件下录取。
5.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分为A类和B类。B类岗位(除县人民医院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岗位外)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A类岗位和B类岗位中县人民医院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岗位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2∶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本岗位不再招聘,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不符合条件或不愿意改报的,退还所缴费用。
6.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7.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4年10月 22日到 10月23日8∶00至17∶00持本人身份证及报名考务费票据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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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