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医疗卫生:2014年湖南洪江市卫生事业单位考试公告【招15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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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洪江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考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条件
(一)职位及名额
1、市人民医院27名,其中执业医师13名,执业护士13名,计算机专业1名;
2、市第一中医院65名,其中执业医师34名,执业护士27名,检验师1名,药剂师1名,影像诊断执业医师1名,影像技师1名。;
3、乡镇卫生院共59名,其中执业助理医师35名,执业护士20名,检验士1名,药剂士1名,影像诊断执业助理医师1名,影像技士1名。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报考临床医学专业的,须具有临床医学专业中专(报考市人民医院须大专)及以上学历,市人民医院、市第一中医院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乡镇卫生院须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报考护理专业的须具有护理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均须取得执业护士资格;报考检验专业的须有临床检验技术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市第一中医院须取得检验师资格,乡镇卫生院须取得检验士及以上资格;报考影像诊断专业须具有医学影像或临床医学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市第一中医院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乡镇卫生院须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影像技术专业须具有影像技术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市第一中医院须取得影像技师资格,乡镇卫生院须取得影像技士及以上资格;药剂专业须具有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市第一中医院须取得药剂师资格,乡镇卫生院取得药剂士及以上资格;计算机专业具有计算机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有省级以上计算机等级证书。
4、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执业医师有中级职称的放宽至40周岁以下),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35周岁以下指1979年1月1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指1974年1月1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刑事处罚正在服刑或服刑期满但未满五年的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立案调查的人员;三年内在各级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被开除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二、招考原则与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具体程序: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六个程序。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资格审查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用人单位实施。
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9日—10月31日。
报名地点:洪江市人社局劳动力市场一楼大厅(即市劳动大楼)。
报考要求: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及具体岗位所需证件原件与复印件(已通过国家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经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视同取得相关资格证);交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2张,收费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者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怀化市人社局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招聘计划并设置合格分数线。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均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其中医学基础知识约占60%,相关专业知识约占40%。计算机专业考计算机及相关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2、考试时间定于2014年11月9日;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1、除计算机专业采用结构化面试外,其他专业的面试采用实际技能操作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2、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排名,按1:2的比例确定。
(三)成绩合成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排名。
五、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凡不参加体检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核
考核人选: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1:1比例确定。
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国公局[2011]3号)文件执行,由市公开招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如有考生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者中途放弃体检、考核,空缺名额则根据考试总成绩,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由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体检和考核,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
七、公示与聘用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工作完成后,将相应的合格人员名单与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咨询电话:0745-2542879,举报电话:0745-7732781,0745-7732659。
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社局批准并办理编制、人事聘用相关手续,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
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它说明
报考乡镇岗位的人员,被正式聘用后其人事具体安排由招考主管部门会同人社、编制部门根据编制情况进行分配,如不服从分配,视为自动放弃。
(原标题:洪江市2014年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洪江市卫生局
201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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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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