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省汝阳县广播电视台招聘电视播音员、主持人公告【2人】
为满足汝阳县广播电视台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并报市编办、市人社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和《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有关规定,制定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计划:本次计划招聘电视播音员、主持人2名,其中男、女各1名。招聘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
二、报考条件
除应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外)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2013、2014年毕业生及2015年应届毕业生,具有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年龄、户籍不限。
2、具有普通话一级乙等以上证书。
3、相貌端庄、气质高雅,有吃苦耐劳精神;女性身高158厘米以上,男性身高168厘米以上。
4、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聘用后本人承诺在汝阳县服务满5年。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经服刑、劳动教养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不良记录信用记录的;
5、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填写《2015年汝
阳县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电视播音员、主持人报名表》2份(见附件)。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27日至5月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汝阳县广播电视总台一楼办公室
3、提交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
(1)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普通话等级证、学历认证报告。201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和所在开具2015年毕业证明。
(2)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彩照4张,全身6寸生活照、艺术照各2张。
(3)已就业人员需提供单位和主管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另报名人数与聘用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4:1 ,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招聘计划。
4、资格审查: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本次招聘工作由县纪委全程监督。
5、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于2015年5月9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凭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共分试镜和目测、现场测试、笔试三个环节。由县纪检委监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业务指导,县广播电视总台组织实施。
第一环节 试镜和目测
1、试镜:试镜资料按考生抽签顺序编号提前录制。提前5分钟熟稿。在演播室播报统一的稿件两篇(一篇消息,一篇评论),限时10分钟。考察考生镜头前的形象气质、语音面貌、朗读能力、播音状态以及身态语言是否生动、恰当、自然。
2、目测:在目测现场按照试镜抽签顺序编号,先播放考生试镜内容,然后进行考生目测。目测限时1分钟,考生做自我介绍。由评委对考生身高、形象、形体条件、身体状况等进行现场目测。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