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52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等文件要求,经新疆医科大学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52名,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是中国规模较大、中西医人才汇聚、学科设置齐全、技术力量雄厚、中医特色突出、配套设备先进,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和康复于一体的自治区级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同时是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重点中医医院项目建设单位、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项目培育单位、国家中医药优势特色教育培训基地、国家中医药海外中心建设项目单位、国家中医药国际合作基地、国家中医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在国家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中(2022年度),医院位列全国前5%行列,综合评价等级获得A+级。
二、引才岗位及人数
2024年医院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52人,均为专业技术岗,其中:医师岗位47人,科研岗位5人(详见附件1)。
三、引才原则
引才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核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确保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四、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立场坚定,服从组织安排,热爱医疗事业。
(五)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七)应聘人员应具备引进岗位所公布的学位;医师岗位需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认证。
(八)符合引进岗位的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指1978年12月9日(含)以后出生。
(九)具备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十)往届和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2024年毕业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未按期取得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5.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五、引才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考核制的方式进行,分为发布引才信息、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含学术水平答辩)、心理测试、试工、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一)发布引才信息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网站(https://rst.xinjiang.gov.cn)、新疆医科大学网站(https://www.xjmu.edu.cn)、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网站(https://www.xjtcm.com)发布引才信息、公布引才岗位、资格条件及引才程序。
原标题: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st.xinjiang.gov.cn/xjrst/c112746/202412/ccc2eea34c3a4cbca126a772c272372a.s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