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聘事业单位人员2358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兵人社发〔2024〕64号)等有关规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将组织实施全兵团2025年度第一批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招聘专科及本科学历的岗位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26日至2007年1月26日期间出生),招聘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中级职称的岗位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4年1月26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9年1月26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拟任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疆服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限为1年的须满6个月及以上,服务期限为2年的须满12个月及以上)。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服务基层项目期限、退役期限以及相关资历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户口簿、期满考核合格证书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1月26日。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未提交同意报考证明的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职称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二、报名
(一)岗位查询
各招聘单位的招考人数、具体岗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5年度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有关报考政策规定、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详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5年度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报考者可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查询。
报考者对《岗位表》中有关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与招聘单位联系。
(二)网上报名
报名主要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者可于2025年2月6日10:00至2月16日18:00期间登陆报名系统提交报名申请。报考者只能选报1个岗位,报名时,应当认真阅读报考岗位条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认定其报名无效,终止其招聘程序。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及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应提供级地(州、师、市)级人力资源社会部门出具的证明或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退役军人须提供退伍原件、复印件。驻疆部队现役军人、在疆县乡(师市、团镇)工作的各类国家工作人员、援疆干部的配偶和子女须提供与关系人的证明材料。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可于2025年2月7日10:00至2月17日18:00期间登录兵团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5年2月17日18: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终止招聘程序。
3.报名确认。报考者通过资格初审后,应于2025年2月18日18:00前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确认和缴费,并打印《报名表》。逾期不办理网上确认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考试费用包括: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考试费每科40元。享受最低生活家庭人员的报考者凭低或其家庭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出具的城乡低明原件,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
4.招聘计划核减及岗位改报。笔试开考比例为1:3(岗位招聘计划数: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其中,南疆师市招聘岗位开考比例可放宽至1:2,南疆团场招聘岗位可放宽至1:1,具体详见《岗位表》。
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将于2025年2月19日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试信息网公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报考者,可按规定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为:2025年2月20日至2月21日18:00。被取消招聘岗位且不申请岗位改报的报考者,兵团人力资源考试院予以退费。
5.打印准考证。确认缴费后,报考者应于2025年3月24日至3月29日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环节须出具笔试准考证,请妥善保管。
报考者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当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机会。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内容。笔试共分为五个类别,分别是: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包括中学教师岗位、小学教师岗位)、医疗卫生类(E类包括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报考人员依据报考岗位确定的考试类别参加公共科目考试。
考试范围以《2025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为准,考生可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试信息网查询。
2.时间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4年3月29日。具体安排为: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上述考试在乌鲁木齐市和兵团辖区各师市设置考点。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确定各类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对南疆岗位予以适当倾斜。
报考者可于2025年5月中上旬在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岗位核减。无人报考或因报考者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出现空缺的岗位,将进行核减。核减公告、岗位等信息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试信息网公布。
(二)面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不超过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岗位招聘人数大于1人,且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1:3面试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核减岗位招聘计划人数。
1.资格复审。面试前,招聘单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以及未按照招聘单位要求提供补充资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的名单等信息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试信息网公布。
2.面试。事业单位一般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开展,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事业单位特殊岗位的面试(如教师、医疗卫生、护理、表演舞蹈等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加技能测试的方式开展,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
事业单位一般岗位招聘和特殊岗位招聘的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报考者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且≥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一般岗位招聘和特殊岗位招聘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2科共300分,按照核算标准,在汇总总分时将笔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即笔试成绩÷3)。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其中:
1.一般岗位: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并保留原始计算数值。
2.特殊岗位: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结构化面试加技能测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并保留原始计算数值。
四、体检
根据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由参加体检的报考者承担。
在考察环节之前,如有报考者因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计划缺额时,按该岗位报考者考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每个岗位的每个环节只递补一次。进入考察环节后,不再进行递补。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招聘单位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并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试信息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用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办理报到手续。对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有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
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至1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间发现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不具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条件、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等情形的,以及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聘用单位有其他要求的,按照招聘单位相关规定确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约定服务年限的,不得交流到其他事业单位或其他岗位,未满约定服务年限离职或报考其他单位的,聘用单位须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放行。
八、监督
参加招聘工作的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相关工作人员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究问责。考生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特别提醒:
在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如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调整,将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试信息网公布,请广大报考者随时关注。
本次招聘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本次招聘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牟利的,请广大报考者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招录职位政策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
政策咨询电话:0991-2896676
“12380”监督平台:12380.xjbt.gov.cn
报名及准考证打印技术咨询电话:0991-8883053、8880763
咨询时间:10:30-13:00,16:00-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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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5年度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24年1月26日
原标题: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5年度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btpta.xjbt.gov.cn/c/2025-01-26/8380549.s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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