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巴彦淖尔磴口县社区工作者招聘40人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及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为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素质优良的社区工作人员队伍,结合社区实际情况,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通过公开招聘方式,选拔一批思想品德好、工作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社区工作者。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40人,具体如下:
序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招聘条件 |
岗位名称 | |||
1 | 社区专职工作者 (岗位1) | 10 | 具有磴口县户籍(2024年12月31日之前迁入);磴口县常住人口;父母、配偶为磴口县户籍人员;父母、配偶为磴口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考取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磴口县户籍或磴口县常住人口) |
2 | 社区专职工作者 (岗位2) | 10 | 具有磴口县户籍或磴口县常住人口的退役军人;目前在岗的磴口县政府购买岗位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80年2月19日(含)以后出生】。(有机关事业单位宣传、讲解类工作经验的优先录用) |
3 | 社区专职工作者 (岗位3) | 10 | 在磴口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人员、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的储备的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和共青团中央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中服务得在磴口县的人员)。 |
4 | 社区专职工作者 (岗位4) | 10 | 目前在岗的磴口县从事公益性岗位满1年的人员;磴口县机关事业(除财政差额补贴)单位自主聘用满1年的工作人员。以上两类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80年2月19日(含)以后出生,学历放宽至高中(中专、职业高中)。 |
合计 | 40 |
三、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心素质、工作能力;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年龄为18周岁【2007年2月19日(不含)以前出生】以上40周岁以下【1985年2月19日(含)以后出生】;
4.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的活动的人员;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和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军籍、开除公职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公务员、事业单位等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且限制报考人员的人员;
7.在职公务员和参公人员(含试用期)以及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聘用人员);
8.现役军人;
9.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含2025年应届毕业生)。
(三)其他
1.凡报考“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1)”的,具有国家社会工作者从业资格证书的根据证书等级(初级、中级、高级)分别加1分、2分、5分;
2.凡报考“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2)”的,在磴口县机关事业单位从事宣传、讲解工作的政府买岗的在岗人员,凭主管部门颁发的导游证或讲解类从业资格证书以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工作每满一年,笔试成绩加1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相关信息均在磴口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nmgdk.gov.cn)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一)报名
1.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http://47.93.192.66/dengkousg/info/index.html
2.报名时间
2025年2月24日09:00—2月28日17: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日12:00。缴费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日24:00。
3.报名流程
(1)每位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后,须先注册,注册时的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标识(密码可修改),也是报考人员确认是否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报考人员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2)注册后登录,进入报名环节。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并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及上传照片(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不超过30k)。
报考人员对报名填报信息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考试及上岗资格,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
(3)报名人员填报信息完成后,根据所报岗位须将以下材料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
岗位名称 | 上传材料扫描件 |
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1) | 1. 身份证正反面; 2. 毕业证和学位证; 3. 有效期内的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4. 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 5. 本人为磴口县户籍(2024年12月31日之前迁入)的提供户口本首页(地址页)及本人页;磴口县常住人口提供当地派出所证明;父母、配偶为磴口县户籍人员提供父母、配偶的户口本及结婚证等与报考者关系的证明材料;父母、配偶为磴口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单位工作证明(并注明是报考人员的父母或配偶)。 |
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2) | 1.身份证正反面; 2.毕业证和学位证; 3.有效期内的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4.退役军人证(同时提供磴口县户籍——户口本或磴口县常住人口证明——当地派出所开具常住证明); 5.目前在岗的磴口县政府购买岗位人员证明材料(导游证、服务协议书或合同、主管部门颁发的讲解类证书等)。 |
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3) | 1.身份证正反面; 2.毕业证和学位证; 3.有效期内的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4.在磴口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人员、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的储备的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和共青团中央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中服务得在磴口县的人)员证明材料。 |
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4) | 1.身份证正反面; 2.毕业证和学位证; 3.有效期内的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4.目前为在岗的磴口县从事公益性岗位满1年的人员或机关事业(除财政差额补贴)单位自主聘用满1年的工作人员的证明材料(服务协议书、合同)。 |
(4)报名人员在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及上传相关资料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审核”。报考人员点击“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工作人员会在48小时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通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相关信息和报考岗位。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缴纳报名费,即视为完成报名。此次考试收取报名费及考务费共70元/人,对于笔试缺考人员不予退费。
(5)信息填报相关要求:
①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高中、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
②工作经历: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③相关证书:须详细填写相关证书取得时间及证书编号。
(6)报名的报考人员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资格复审环节还需提供《报名登记表》并本人签字,凡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均被默认同意报名信息承诺,如信息不实将被列入不良诚信报考人员档案记录。
(7)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完成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组织进行,按照报考条件对照报考人员所填报的《报名登记表》各项内容逐项进行审核。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审核不予通过。
2.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审核结果。
3.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考人员进入笔试环节。请报考人员关注磴口县人民政府网通知,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五、笔试
(一)笔试开考比例为3:1(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如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未达到3:1,按实际报名总人数相应调整招聘计划人数。
(二)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三)笔试时间、地点和科目: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
(四)报考人员需凭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五)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下一环节在报名网站查询。
六、资格复审
(一)具体时间与地点在磴口县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按照每个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同时参加资格复审。
(二)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报名登记表》两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一份;
6.退役军人提供退伍证或退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考取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在磴口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9.目前在岗的磴口县政府购买岗位人员,提供服务协议书或合同、主管部门颁发的讲解证或导游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0.目前在岗的磴口县从事公益性岗位满1年的人员,提供服务协议书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1.机关事业(除财政差额补贴)单位自主聘用满1年的工作人员提供服务协议书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2.配偶为磴口县户籍的提供结婚证、配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父母为磴口县户籍的提供父母户口簿、证明与报考者关系的证明一份(户口簿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父母、配偶在磴口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由所在单位提供工作证明一份、证明与报考者关系的证明一份。
(三)凡在资格复审时不能按照要求提供证件和证明的,视为资格复审未通过。
(四)资格复审通过者进入面试环节。
(五)资格复审未通过造成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只递补一次。
七、面试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请关注磴口县人民政府网通知。
(二)报考人员凭《面试通知书》(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
(四)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面试结束后,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仍然存在并列的,经磴口县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加试面试,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排列。
考试总成绩和是否进入体检环节在报名网站查询。
八、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保留两位小数)。
九、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体检由磴口县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并在指定的旗县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相关修订标准执行。
2.体检费用按体检医院标准收取,由考生个人自理。
3.对体检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后七日内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复检(当场复检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同类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磴口县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按照分类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及是否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公示和聘用
(一)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磴口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个工作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间,对于反映报考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纪检组要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三)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等影响聘用的;具有其他影响聘用资格情形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四)对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与磴口县巴彦高勒镇人民政府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3年,其中试用期为3个月,并纳入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管理范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十一、薪酬待遇
新聘用的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并按照国家、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和我县相关政策规定,足额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并缴纳住房公积金。
十二、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二)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按照规定需要回避人员必须回避。
十三、其他事项
(一)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进行等额递补,同一个岗位同一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报考人员务必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预留电话畅通。报考人员所填写的电话号码因电话沟通不畅、信息发送不回复等原因影响正常递补工作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二)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
(三)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四)本公告由磴口县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政策咨询的电话:0478-7966016
(六)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71-5610590(电话仅限工作时段拨打,工作时段:周一至周五的8:30—12:0013:30—18:00,如遇非工作时段无法接听电话,请仔细阅读招聘公告)。
磴口县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2月19日
原标题:2025年磴口县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nmgdk.gov.cn/dkdtxx/dktzgg/202502/t20250220_685623.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