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福建石狮市财政局招聘雇员公告【招4人】
(四)雇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雇用的,由石狮市财政局按劳务派遣方式办理相关用工手续。
六、人员管理
雇员采取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石狮市财政局委托福建省石狮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劳务派遣公司”)为雇员劳务派遣机构,雇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石狮市财政局工作,劳务派遣期限3年。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岗位需要、考核情况和本人意愿,可对雇员进行续雇。
雇员派遣到石狮市财政局期间,日常考核管理由石狮市财政局负责安排和落实。雇员应遵守石狮市财政局规章制度,服从石狮市财政局管理。
雇员派遣期间与劳务派遣公司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按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书》约定执行。
七、薪酬待遇
雇员实行年薪制,按3500元/月(含个人应承担的五险一金等费用)标准发放。其中基本工资(80%)按月计发,绩效工资(20%)全部纳入雇员奖金管理,以雇员月度考核(12%)和年度考核(8%)为依据,按考核结果发放。
雇员在石狮市财政局派遣期间食宿自理,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按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休假、病假、事假及工伤、抚恤等待遇按照有关劳动法律法规执行。
雇员派遣到石狮市财政局工作期间,石狮市出台机关事业单位雇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薪酬待遇按新办法标准执行。
八、其他事项
(一)考生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在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雇用等工作全程接受我市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95-88712495。
(三)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石狮人才网(www.sshr.net)发布。考生应随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因个人未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考生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咨询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人事管理股,咨询电话:0595-88718084。
(四)考生应仔细阅读本通告各有关规定后方可报名。因未认真阅读本通告相关规定而影响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本方案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6年石狮市财政局招聘雇员通告
点击下载>>>
(责任编辑:李明)
- 2024中国地质调查局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科研助理岗招聘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面试公告(山东)
- 2024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科学研究院粮食营养改善和品质方向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1人公告
- 2024河南洛阳市偃师区引进支持产业发展高学历人才面试资格确认通知
- 2024年浙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浙江省植保检疫与农药管理总站高层次人才(博士)岗位招聘2人
- 2024年浙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金华东阳市部分事业单位引进博士研究生6人
- 2024年临沂临沭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岗位拟聘用人员公示(二)
- 2024年浙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中心高层次人才(博士)岗位招聘1人
- 2024年浙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中国科学院杭州医学研究所招聘3人
- 2024年浙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高层次人才(博士)岗位招聘2人
- 2024山西运城万荣县事业单招聘职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