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荔城区招聘村务(党务)专职工作者公告【招37人】
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单位为符合资质条件的县(区)级以上公立医院,考生对体检结果有争议,自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之内提出复检要求,允许申请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公示
体检合格者将在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六)决定招收、递补
根据面试、体检情况及公示结果,由招聘村务(党务)专职工作者领导小组确定招收对象,拟派村居原则上按户籍所在地进行调配。未被录取的考生,面试成绩达合格线者,列为荔城区村务(党务)专职工作者备用人选。
进入体检、公示的人员因体检缺席或体检、公示不合格而造成招聘职位空缺的,原则上从进入面试的人员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招聘单位与聘用的村务(党务)专职工作者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所聘人员双方的权利、义务。聘用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聘用期限为3年,并实行首聘试用期制,试用期限一般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可续签聘用合同;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七)培训上岗
新录用人员由区委组织部统一调配管理,并参加业务培训一周。
其他
招收工作所需经费由区财政按实核拨。
原标题:荔城区公开招聘第一批村务(党务)专职工作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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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荔城区第一批村务(党务)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计划明细表
2.荔城区村务(党务)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3.荔城区村务(党务)专职工作者征求意见表
中共荔城区委组织部
2017年2月10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