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吉林辽源市公安局招聘文职人员公告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辽源市户籍常住人口;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四)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男身高170CM以上,女身高160CM以上,身体健康,体态端庄,具备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及活动组织能力;
(五)自愿从事文职人员工作,忠诚奉献、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安排、分配;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有违法犯罪记录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2、本人有被开除公职、辞退的记录或受党纪、政纪处分,处未满的;
3、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4、现役军人及在校学生;
5、有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