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第二次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教师公告【招238人】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招聘我区公办(幼儿园)的编外聘用制教师238名(简称“中小学教师”),具体招聘职位、人数和报考专业等情况详见《黄埔教育局2017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教师职位表》。
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分配;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需要;
4、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5、具有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
(二)具体资格条件:除了以下具体资格条件,各职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1、应届毕业生:2017年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含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往届毕业生),具有学士以上学位,年龄30周岁以下。
2、社会人员:报考人员须为在职教师,中小教师的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和特殊教育教师可放宽到本科以上学历。现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一年以上任教经历,年龄35周岁以下。
3、骨干教师: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以上职称,现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五年以上任教经历年龄45周岁以下。
4、应聘中小学教师职位的人员必须持有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如报考小学岗位的需具有小学或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九年一贯制须岗位的需具有初中或以上教师资格证)。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承诺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5、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17年8月31日(例如:以年龄要求35岁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者须是1982年8月31日后出生,其他的年龄年限要求以此类推)。
6、专业对口,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职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或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但须确保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者)、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应届硕士研究生须以研究生专业报考。
7、报考语文教师职位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报考其他学科教师职位的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
8、报考英语教师职位,应通过专业英语八级。
9、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者,报名时毕业不超过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超过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10、的拟聘用人员应提供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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