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贵州毕节日报社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0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精神,结合我社实际,经毕节市编办核编、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岗,毕节日报社党组研究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毕人社复〔2017〕305号),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毕节日报社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详见《毕节日报社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招聘专业按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设置。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6月16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17日及以后出生)。
(四)学历要求详见《职位表》(2017年应届毕业生2017年12月31日前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证书)。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定向到具体行业和单位的定向生;
(三)截止2017年6月7日在岗的特岗教师;
(四)截止2017年6月7日在服务期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和正式聘用后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五)截止2017年6月7日仍在读的全日制非2017届毕业生;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七)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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