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苏沭阳县振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招聘公告【招5人】
笔试成绩公布方式:考生笔试成绩将在花乡沭阳网站上公布,请广大考生务必及时关注。
(三)资格复审和面试
笔试阅卷结束并将笔试成绩在花乡沭阳网站公示一星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笔试分值×50%+面试分值×50%),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以考生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需加试确定)。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振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公示
公示结束前,考生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考生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
体检、公示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花乡沭阳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
在考核、公示期间出现缺额的,按考生总成绩从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四、聘用办法
录用人员为县国有企业性质,由沭阳县振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五、工资待遇
所招聘人员试用期内工资标准参照住建系统相关人员的标准即1500元/月。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后工资标准按人社部门核定的企业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并按照企业标准缴纳“五险一金”。
六、纪律监督
整个招聘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527—83556170
七、本简章由沭阳县振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原标题:沭阳县振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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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沭阳县振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沭阳县振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2017年7月25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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