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四川宜宾市临港开发区招聘公告【招4人】
四、聘用
(一)根据公示结果,由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以下简称区人力社保局)审核确认拟聘用人选。经审核确认的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手续,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二)按照劳动合同管理相关规定,对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按《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规制度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按《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区管委会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宜临港区发〔2015〕93号)规定执行。
(三)受聘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电话:5108937。
六、解释与咨询
本公告由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0831-5201157)。各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相关咨询电话:
区国土房管局:0831-3621901
区财政局:0831-5108191
(二)招聘信息公布网站
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gov.cn/)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等,责任自负。
原标题:临港人社局2017年第八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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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临港开发区第八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docx
2.2017年临港开发区第八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