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南昭通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公告【招54人】
(六)进入经历业绩评价人选的确定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按每个遴选岗位从到低分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经历业绩评价人选(进入经历业绩评价人选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1、面试成绩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2、按每个岗位报考者的笔试、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列,排在遴选计划数2倍的范围内)。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每个岗位报考者的笔试、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列,进入经历业绩评价人选与遴选计划数不足2:1的,以岗位进入经历业绩评价人选与遴选计划数的实际比例确定进入经历业绩评价人选。
经历业绩评价由公开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各单位根据《经历业绩评价信息采集表》制定本单位遴选岗位的经历业绩评价实施细则,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在发布本通告的同时也一并公布各遴选单位经历业绩评价实施细则。
经历业绩评价主要评价参加遴选人员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受表彰情况、岗位匹配程度等。参加遴选人员需要准确、真实填写《经历业绩评价信息采集表》,并提交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配合做好审核评价工作。
经历业绩评价开展时间由各遴选单位另行确定并通知。
(七)进入考察和体检人选的确定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按每个遴选岗位从到低分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人选(进入考察和体检人选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1、面试成绩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2、按每个岗位报考者的笔试、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列,排在遴选计划数2倍的范围内)。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每个岗位报考者的笔试、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列,进入考察和体检人选与遴选计划数不足2:1的,以岗位进入考察和体检人选与遴选计划数的实际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人选。
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情形时,只在初次出现不合格人员的阶段从岗位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次进行一次性递补。如无人递补或递补后参加考察或体检的人员仍少于遴选计划数2倍比例的,则按照实际人数进行考察或体检。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公开遴选单位负责组织。考察主要对被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了解,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对在基层一线窗口单位工作的考察对象,要注重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体检参照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标准组织实施。
考察和体检的具体时间由各遴选单位另行确定并通知。
(八)确定拟遴选人员和公示
公开遴选的笔试、面试成绩和经历业绩评价成绩均按100分制计算。参加遴选人员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经历业绩评价成绩加权计算,其中笔试成绩所占比例为30%,面试成绩所占比例为4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所占比例为30%。
加权合成的计算方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30%。
上述成绩中,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并按保留两位小数的计算结果代入总成绩的计算表达式中;总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果保留两位小数的总成绩相同,则经历业绩评价成绩高者胜出;若经历业绩评价成绩仍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胜出。
公开遴选单位根据考生的总成绩、考察情况以及体检结果,集体研究决定拟遴选人选,按照干管权限报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并在公开遴选单位及拟遴选人员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照干管权限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批后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遴选,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遴选。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公示完毕后,考生未按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发出的通知按时到遴选单位报到的,视为故意扰乱考试秩序、浪费遴选资源,一律取消遴选资格,终身不得参加全省公务员公开遴选。
四、纪律与要求
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http://www.zthrss.gov.cn/)查询遴选工作相关通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查阅网站信息或联系方式不畅通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视情况予以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规定的编制限额和岗位要求进行的;
(二)不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的;
(三)擅自变更公开遴选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公开遴选工作中徇私舞弊的。
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泄露试题和其他公开遴选信息的;
(二)伪造考试成绩或者其他有关资料的;
(三)协助参加考试人员作弊的;
(四)违反考察纪律的;
(五)因工作失职,影响公开遴选工作正常进行的;
(六)违反公开遴选工作纪律的其他行为。
报名参加遴选的人员如有伪造、涂改证件等舞弊行为或违反其他公开遴选纪律的,一律取消遴选资格,终身不得参加全省公务员公开遴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昭通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政策咨询电话:0870-2128956
昭通市公务员局政策咨询电话:0870-2122006
昭通市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870-2125983
昭通市第二纪工委监督举报电话:0870-2220776
原标题:2017年昭通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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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昭通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doc
中共昭通市委组织部
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昭通市公务员局
2017年11月7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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