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辽宁沈北新区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招录公告【招50人】
为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做好2018年沈北新区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招录工作,根据《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沈阳市财政局 沈阳市人才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沈人社发〔2018〕32号),现沈北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录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人员50人。为确保本次招录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范围和条件
(一)招录对象
2013年至2017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
(二)招录岗位及人数
全区计划招录50人, 详见附件1。
(三)招录条件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录、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组织招录高校毕业生。具体条件如下: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招录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需本人到场。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8日至4月11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2.报名地点:沈北新区沈北路108号,沈北新区人力资源市场二楼(辽宁省交专培训中心对面)。
3.报名所需材料:
(1)《2018年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报名登记表》(附件2 自行正反面打印,一式二份,除本人签字外全部填写电子版,含电子版照片);
(2)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3)报到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毕业时由随毕业证书同时发放,丢失者可在人事档案存放机构复印第二联并加盖公章证明,报到地址不限);
(4)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5)2张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与电子版照片一致)。
4.注意事项: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签署诚信承诺书。每名考生只限报考一个地区的一个岗位。报名信息一经确认并提交,不允许更改。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审查通过后当场发放准考证。
(二)考试和体检
1.笔试
笔试时间为4月14日上午9:00-10:30,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答案涂卡,请自备2B铅笔和橡皮。具体笔试地点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成绩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依据相关岗位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排序,按照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成绩并列人员同时参加面试)。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满分100分。面试时间为4月17日或18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将进行电话通知。
3.体检
面试结束后各岗位按权重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到低分排序,确定各岗位合格人员名单并电话通知体检安排,总成绩将在沈北新区政府网站公布。
4月20日至22日,区人社局组织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公示
体检结束后,在区政府官方网站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三)签约上岗
沈北新区人社局与公示期满人员签订《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协议书》(附件3 以下称《协议书》),明确工作职责、政策待遇、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对已签订《协议书》的招录人员,集中组织进行岗前培训。5月2日,组织服务人员赴服务单位对接上岗。
三、政策待遇
1.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用,报考人员可阅读《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协议书》,了解服务责任和义务。
2.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服务期限为2年。服务人员主要从事与报考职位相关工作,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岗位调整。
3.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人员在岗期间享受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照沈阳市人社局《2018年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招录公告》和相关规定执行。
4.区有关部门不对服务期满人员进行就业安置,需本人自主择业。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服务期限计算为工作年限。
四、其他说明
1.笔试后,对面试比例未达到1:2的岗位进行保留。
2.面试后,对体检比例未达到1:1的岗位进行调剂,调剂仅限于沈北新区的其他岗位。条件为:具有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报名时同意调剂;入围面试未被录用。具体调剂办法为:报考沈北新区的考生,按照权重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进行电话通知报考人员调剂岗位,确定后进行公示。
3. 具体考试未尽事宜和补充说明,以后续公告为准。
咨询电话:89863050
咨询电话受理时间:4月2日至4日,4月8日至11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30)
原标题:2018年沈北新区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招录公告
点击下载>>>
沈北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8年4月3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