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省榕江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206人】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应于2015年5月11日17:00前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用于资格复审。报名时统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下同)。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如有变动,请及时与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2、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15年5月4日9:00至5月10日17:00。
(1)资格初审由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具体负责,并对已经提交的报名申请必须在48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及初审工作人员对照本《实施方案》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15年5月8日17:00前)可自行修改,重新提交报名申请。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由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及初审工作人员下载并打印留存考生《报名表》信息一式两份,供现场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等环节时使用。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提出申请,报州人社局有关科室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
(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如报考信息(在报名期间如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有误的,须本人向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申请,经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同意后方可修改。
(3)2015年5月8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于2015年5 月9日17: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岗位不得修改),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在2015年5月10日17: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网上报名失败。
(4)报名确认及缴费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5年5月4日9:00至5月11日17:00期间登录“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网(http://gzqdn.lss.gov.cn)”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确认并缴费后,报考人员请于2015年5月20日上午9:00至5月21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网(http://gzqdn.lss.gov.cn)”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15年5月4日至5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榕江县就业局(榕江县新隆街,县国土资源局斜对面);
3.报名费:报名考务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每人收取100元;
4.现场报名要求:
现场报名考生根据本《实施方案》和所报岗位要求需要提供下列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2015年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可持所在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专(中师)学历报考者还须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专(中师)学历报考者现户口不在黔东南州的,还需提供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户籍系由黔东南州升学迁出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身份证号码或户口薄上可以反映系黔东南州户籍或生源的,可按身份证号码或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5张;
(4)现仍在岗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报考人员持所在服务地县(市、区)团委(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服务期满的“四项目人员”须持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工勤编制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教师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
考生根据所报考岗位条件,须按要求真实清楚详细地填写《报名表》,不得隐瞒自己真实情况,如信息填写错误责任自负,如隐瞒或填报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因本次榕江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榕江县乡镇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笔试、面试(专业测试)时间相同,请报考人员选择乡镇专项招聘或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已经网上报名并交费了的考生不得再进行现场报名。
5.现场报名考生《笔试准考证》领取:
(1)参加现场报名的考生,需参加笔试的,《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15年5月21日至5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笔试准考证》发放地点:榕江县就业局(榕江县新隆街,县国土资源局斜对面)。
现场报名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方式
(一)考试方式方法将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确定,主要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及以上比例的,采取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分值各为100分;
2.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3以内(不含1:3)的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试),面试(专业测试)分值为100分。
(二)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笔试考务工作由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实施。
1.笔试考试科目
(1)应聘教育系统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考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理论》;
(2)应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考试内容为:《基础医学知识》;
(3)应聘管理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能力)。
2.笔试考试时间:2015年5月23日上午9:00—11:00
笔试考试地点统一设在榕江县,笔试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需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直接入闱面试的考生除外)。
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现场资格复审
(一)现场资格复审对象
面试(专业测试)前对拟入闱面试(专业测试)的网上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现场报名考生不再进行资格复审。拟入闱面试(专业测试)的网上报名考生资格复审采取现场资格审查方式进行,由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具体负责,并按照本《实施方案》及《岗位一览表》的要求对照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及工作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按该岗位笔试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按考生笔试成绩由到低分顺序及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只进行面试的考生直接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则确定为拟入闱面试对象。
报名时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的,但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入闱面试人员达不到1:3(不含1:3)比例的岗位,参加笔试的考生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可参加面试,但面试成绩或考生考试总成绩分数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在榕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rongjiang.gov.cn/)公告公示栏另行通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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