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陕西凤县矿产检查中心招聘公告【招22人】
根据工作需要 ,经县政府同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县财政局、县国土局面向社会公开为县矿产检查中心招聘工作人员20名、县武装部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必须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勤奋好学、吃苦耐劳、服从管理、遵守纪律、身体健康。
(1) 凤县籍户口;
(2) 年龄20—35周岁;
(3) 男性,身高1.60米以上;
(4) 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复员军人可放宽到初中)。
二、招聘程序及方法
1.报名及时间 、地点和方法: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5日——9月7日。
(2)报名地点:凤县国土局。
(3)报名须填写《招聘检查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或《招聘武装部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并提交相关资料。
2.材料要求,现场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
(2)有效身份证件(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
3.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资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4、考试
招聘检查中心工作人员采取面试的方法进行。
资格审查合格的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内容:仪表举止、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自我情绪控制能力。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县国土局。
面试成绩将在凤县人事劳动网上予以公布。
5、确定拟录用人员
依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体检拟录用人员。
6、体检
由县人社局组织在指定医院体检。
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根据面试成绩排名由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7、政审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政审。政审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
在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形者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定后,取消录用资格,并按照程序依次递补进入体检、政审: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到劳动教养的人员;
2、被开除过公职的人员;
3、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人员。
三、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和用人单位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矿产品检查中心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凤人社函〔2011〕15号文件的标准执行,武装部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协警人员的工资待遇。
咨询电话:0917-4763447(检查中心) 18991763581(人武部)
原标题:关于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县人社局 县人武部 县财政局 县国土局
2016年8月30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