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中国(浦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员招聘公告
2017年7月,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复同意建设中国(浦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保护中心”)。保护中心将面向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两大产业,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等工作,建立知识产权快速协调保护机制。
为推动保护中心建设,决定委托上海浦东新区人才市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利预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拟担任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招聘岗位具体信息请参见《岗位列表》)。
二、招聘办法:
1、网上报名:2017年9月25日10:00-10月9日16:00,应聘人员可在此期间登录浦东人才网(www.pdhr.com)进行网上报名,填写《中国(浦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员招聘报名信息表》,并按规定上传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限报一个岗位。
填表说明:
1)《报名信息表》中的“以往审查领域与方向”,可填写类似:芯片设计、新材料、分子生物学、微生物学、工业设计等。
2)《报名信息表》中的“累计审查完成量”,填写格式:累计完成XX件专利的审查工作(其中国际专利申请XX件)。
2、面试:报名截止后,招聘单位会根据报名情况,择优安排面试。面试时间暂定10月中下旬的双休日,具体日期及相关事宜以通知为准。
友情提醒:网上报名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及电子邮箱,并保持手机畅通。
3、体检、考察: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实际招聘岗位职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体检由上海浦东新区人才市场组织,考察由中国(浦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组织实施。
4、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报名时,须严格按照招聘单位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职位要求,如实填写《中国(浦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员招聘报名信息表》相关内容。因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失实、不准确或未按任职条件报名而产生后果的,责任自负。
三、其它事项
1、用工性质:派遣制。体检、考察无异议的人员将与上海浦东新区公共人事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中国(浦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工作(地址:浦东新区丹桂路999号),并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2、薪酬待遇:根据绩效考核情况,收入不低于同类从业人员水平。
3、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的一切费用自理,例如体检费等。
4、本公告由中国(浦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负责解释。
报名政策咨询:
电话:021-50755200-6621 尤老师
邮件:zgpdzscqbhzx@126.com(此邮箱不接收简历与附件)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021-58601326 金老师
原标题:中国(浦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员招聘公告
中国(浦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17年9月18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