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云(ky)网页版-登录入口
400-900-8885

2017下半年四川洪雅县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士兵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5人】

根据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我县决定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中公开考试招聘5名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2017年下半年洪雅县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中公开考试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入伍(入学)前户籍在眉山市行政区域内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含已招录为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2017年12月31日前,在眉山市行政区域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等五项目人员。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入伍(入学)前,户籍在眉山市行政区域内,且在2017年12月31日前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在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其中: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截止2017年7月31日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不得报考。

(二)报考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二十九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此次考试招聘年龄计算时间截止为2017年 11月1日。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7年11月1日至3日18:00,报名网站为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网络报名资格初审由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17年洪雅县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中公开考试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11月1日至3日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本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咨询。

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面试资格复审、考核中的资格复核和洪雅县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二)网上缴费

经初审通过的报考者,须于2017年11月1日至11月 4日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人)。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三)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完成了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11月13日至11月18日登录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一)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招聘名额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形成差额即可开考。未形成差额的岗位,取消或递减该岗位直到形成差额后招聘,并由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按程序退还考生已缴考试考务费。取消招聘岗位等情况在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pta.gov.cn)上公告。

2.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笔试范围见《2017年下半年洪雅县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中公开考试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提纲》(见附件2)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7年11月18日(星期 六 )上午,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折合总成绩(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计算方法如下:

笔试折合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50%

5.成绩查询。笔试成绩于2017年11月下旬在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pta.gov.cn)上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提交申请,查分结果于11月下旬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笔试折合总成绩和岗位排名于12月上旬在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pta.gov.cn)上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比例。面试比例为1:3。

2.面试资格复审。2017年12月中旬,根据招聘岗位招聘名额和参考人员笔试折合成绩,从到低分按1:3的面试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折合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如果面试比例未达到1:3,则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面试。因笔试缺考等各种原因产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名额3倍的,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在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pta.gov.cn)上公布。

通过面试资格复审者,进入面试;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以及未通过面试资格复审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经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同意后,按笔试折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报名信息表》2份(贴上照片)、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同时,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要提供相应的证明和材料。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社工人才百人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社和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责任编辑:李明)

直播公开课
网校师资
会员免费专区
会员特惠专区

日利奇之5-20下,学生用户胡

  • 年度会员年度会员 ¥68
  • 终身会员 ¥198
尊享12大会员特权
  1. 好课免费

人工咨询

全国统一咨询热线

400-900-8885

课程咨询请按1
售后服务请按2
9:00-21:00 节假日不休

商务合作

企业微信

微信扫码添加

考编考证必备小工具
开云(ky)网页版,登录入口小程序
精选免费公开课
开云(ky)网页版,登录入口视频号
中公教育官方网课平台
开云(ky)网页版,登录入口极速版APP
资讯答疑试题
开云(ky)网页版,登录入口公众号

Copyright©2000-2023 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218183号-41 京ICP证16118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0664号 电子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