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浙江湖州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5人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等有关规定和湖州职业技术学院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经核准,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见附件
二、引进资格和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具备引进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
(四)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事业心、责任感强。
(五)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27日后出生)。
(六)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月27日至2025年11月30日期间有效,直至相应岗位落实聘用人员为止,并依据拟聘人员情况分批在指定网站公布。
2.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应聘人员登录学校人才招聘系统(http://huvtc.zp.kooci.net)完成注册,填写《湖州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表》(附件1),选择岗位进行报名。同时,应聘人员根据岗位要求将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学校核发且信息填写完整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国(境)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所学专业课程证明及研究方向)、专业技术职称(证明)等扫描件以PDF附件形式上传报名系统。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负责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根据报名及资格审查情况,分批确定入围考核人员名单并组织考核。
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聘单位根据引进岗位特点结合《2025年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审定,并负责具体解释。国(境)外留学人员认证专业与国内专业表述不一致的,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和研究方向证明,招聘单位按照相近原则审核并负责解释。
(三)考核
采取试讲、面谈的形式进行考核,重在考察应聘人员的自我认知、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等能力。考核评分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不满70分的为不合格,不再列为体检、考察对象。具体考核安排另行通知。
(四)体检
依据考核成绩,按各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执行。考察一般在考察对象名单公示之日起60天内完成。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核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指定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或有其他问题要反映的,待招聘单位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后,报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经招聘单位研究同意后,可在相应岗位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发布平台:
1.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http://hrss.huzhou.gov.cn/“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栏);
2.湖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rsc.huvtc.edu.cn/);
3.招聘单位人才招聘系统(http://huvtc.zp.kooci.net)。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湖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rsc-huvtc-edu-cnx544981b5c1603xx.ipv6best.cn/)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在报名初审、资格复审中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提供不实信息或考试过程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认定和处理。
(三)应聘人员对本次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招聘单位反馈,以便及时研究处理。联系电话(工作日):0572-2364909。
(四)招聘岗位信息敬请工作日咨询招聘单位。
人事处联系人胡老师,电话(工作日):0572-2363698,邮箱:rsc0572236339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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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1月26日
原标题:2025年湖州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文章来源:http://hrss.huzhou.gov.cn/art/2025/1/26/art_1229208499_58934570.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