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云(ky)网页版-登录入口
400-900-8885

2025年安阳市殷都区区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4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安组发〔2019〕42号)、《安阳市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入工作暂行办法》(安组〔2022〕4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殷都区区委、区政府同意,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河南省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4名。

一、选调原则

(一)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 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

(四) 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二、选调范围

面向河南省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且事业编制的方式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勤岗位人员除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被录用后需放弃公务员身份。

三、选调岗位

具体岗位及要求见《2025年安阳市殷都区区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四、选调条件

选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热爱工作;

3、符合选调要求的年龄条件;

4、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相应学位;

5、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为未定等次的视为合格(称职)等次;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受处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施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2007〕55号)政策以后(从2007年5月1日起),非通过公开招聘事业编制的;

5、调入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干部人事档案存在涂改造假等严重问题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其他不适合选调情形的。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5年2月7日在殷都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indu.gov.cn )上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方式和程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5年2月17日至2月2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报名时间为期5天,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殷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具体地址:殷都区钢花路缔盛广场5楼508房间。

2、提交材料

(1)报考人员根据报考岗位自行下载打印《2025年安阳市殷都区区直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贴上1寸证件照片。报名表需单位主要领导签字;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提交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以及“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4)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单位盖章);

(5)近期2张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着正装)及电子版,电子版以报考岗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

(6)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面貌的须提交《入党志愿书》批准入党相关证明页的复印件(并加盖党委或党支部章)或组织关系所在部门出具的证明;

(7)单位出具的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

注意事项:以上报名材料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一式两份,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日期需为2025年2月7日以后。本次公开报名工作,不接受委托他人报名。应聘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未联系到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审查

选调按照岗位的要求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

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按照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附件3)、《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22年版)(附件4)执行。具体按以下原则掌握: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学科)门类的,即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和学科均符合要求;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类或一级学科的,即该专业类或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或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名称的,毕业证记载专业名称应与选调专业相一致。在上述专业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可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职位专业需求等,综合研判是否符合职位要求。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所学专业、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对隐瞒事实、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选调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选聘资格。

(四)线下缴费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现场缴纳30元笔试考务费(自备现金),不缴纳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为形成有效竞争,报考人数与选调岗位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缴费确认后,报考人数与选调岗位人数达不到上述规定比例的,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适当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2:1。低于2:1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该岗位选调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选调。

(五)笔试和面试

1、形式与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总分为100分。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排名,按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符合面试条件的发给《面试通知书》,不符合条件的依次替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等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不予选调。

2、测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面试成绩相同的安排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程序、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不按规定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选调资格。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选调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选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考察

根据体检合格人员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纪委、区委编办和区人社局组成联合考察组具体组织实施,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采取查阅人事档案、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选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选调岗位空缺或因自愿放弃出现选调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选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

按照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殷都区人民政府官网上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

(九)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事业编调动手续。

六、纪律监督

选调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接受殷都区纪委监委监督下进行。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特别提示:

考生在本次应聘期间应登录殷都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indu.gov.cn )及时了解选调信息并且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本公告由殷都区区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殷都区区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组研究决定。

报名咨询电话:0372-5315553

监督举报电话:0372-5315200

附 件:

1、2025年安阳市殷都区区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4

2、2025年安阳市殷都区区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pdf

4、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pdf

2025年殷都区区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组

2025年2月7日

原标题:2025年安阳市殷都区区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yindu.gov.cn/2025/02-07/3308018.html

(责任编辑:李明)

直播公开课
网校师资
会员免费专区
会员特惠专区

日利奇之5-20下,学生用户胡

  • 年度会员年度会员 ¥68
  • 终身会员 ¥198
尊享12大会员特权
  1. 好课免费

人工咨询

全国统一咨询热线

400-900-8885

课程咨询请按1
售后服务请按2
9:00-21:00 节假日不休

商务合作

企业微信

微信扫码添加

考编考证必备小工具
开云(ky)网页版,登录入口小程序
精选免费公开课
开云(ky)网页版,登录入口视频号
中公教育官方网课平台
开云(ky)网页版,登录入口极速版APP
资讯答疑试题
开云(ky)网页版,登录入口公众号

Copyright©2000-2023 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218183号-41 京ICP证16118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0664号 电子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