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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珙县事业单位2025年第一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13人)

因工作需要,珙县纪检监察信息化服务中心等10个事业单位计划面向全省范围内的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3名。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岗位、条件

(一)选调岗位

本次选调涉及珙县纪检监察信息化服务中心等13个岗位。具体选调单位和选调岗位及名额等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1《宜宾市珙县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选调基本条件

报考者应具备条件如下。具体岗位和选调条件详见《一览表》。

(1)报名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道德品行良好。

②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并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③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④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通过公开招聘试用期未满的,以及不约定试用期或试用期满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②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单位服务未满五周年的。

③因涉及工作秘密、工作延续性等不宜流(调)动的。

④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⑤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以及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⑥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当回避的。

⑦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5年3月10日至3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进行现场报名,逾期不予报名。

(二)报名地点

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详细地址:珙县金河新区滨河路与经二路交叉口人社环保气象业务大楼)402室,联系电话:0831-4318967。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时交1寸同底免冠彩照2张。

2.报名时提供报名信息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录(聘)用文件(或聘用合同)、资格(文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鲜章),并提交其他要求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年龄、最低服务年限、其他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计算截至日期为此次选调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选调报名的第一日未满36岁,以此类推)。

2.报考者应认真对照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真实、准确、完整填报有关信息。凡隐瞒真实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有效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各环节未入围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考生在任一选调环节的中断,即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

3.岗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选调岗位人数之比不低于3:1。报名工作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申请,由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研究后可放宽开考比例。

4.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根据报考者报送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402室领取笔试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笔试包括《综合应用能力测试》1科,卷面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考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实际工作能力以及公文写作能力。

缺考笔试科目或者笔试科目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2.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选调计划的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低于3:1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因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应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402室领取面试通知单,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通知单。

面试由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实施,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政治素质、理论素养、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等能力。面试成绩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选调程序。

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选调程序。

(六)体检

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如笔试成绩相同的,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如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进行面试加试确定)。体检由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实施。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选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在体检环节,因不合格和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选调单位根据空缺名额,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上报县人社部门研究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七)综合考察

选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拟选调工作人员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岗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并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本次公开选调人员具体人选。

(八)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根据空缺名额,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县人社部门研究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递补。

(九)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由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在珙县人民政府网公示拟选调具体人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本次选调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因公示期间或公示后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形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调动、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者,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因调动期间现工作单位不能完善相关手续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所有选调人员在调入单位最低服务年限均为3周年,未满服务年限者不予调(流)动。

三、纪律与监督

(一) 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或刻意隐瞒不符合条件的重大事项,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 严明选调纪律,考生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选调资格。

(四)本公告内容涉及事业单位选调政策的,由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五、咨询电话

(一)报名咨询电话

0831-4318967

(二)监督电话

0831-4011972

附件:1.宜宾市珙县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宜宾市珙县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珙县人力资源社会局

2025年2月26日

原标题:宜宾市珙县事业单位2025年第一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ybrsks.com.cn/#/websitepublicnewsone?newsId=a53ba0ae-7c4a-4eed-9c37-e8e432a30e48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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